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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GZ000001/2018-00023 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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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任命曹琨同志为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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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 任命曹琨同志为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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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青祖辉,副主任张玉竺、杜昌益、唐飞、李秀琼、马群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黄代波到会指导,县政府副县长龙汉勇,县法院院长郑登洋、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成刚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草案)、议题计划(草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国土局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国土局2016年以来工作评议的评价意见(讨论稿);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关于聘任县人大常委会工委兼职委员的议案;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

会议免去罗定祥同志安监局局长职务,免去王世贤同志统计局局长职务,免去范毓彬同志文旅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松同志市监局局长职务。

会议任命曹琨同志为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辉同志任统计局局长,陈钢同志任文旅局局长,张波同志任市监局局长,皮永梅同志任晴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莲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青祖辉为新任命的五位同志颁发了聘书。

新任命的晴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琨与新任命的其他四位同志手握宪法,面对国徽庄严宣誓。

青祖辉要求,新任命的同志要按照宣誓内容,自觉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尽快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适应新时期、新岗位的工作需要。(陈安乐)

(编辑: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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