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GZ000001/2018-00024 | 是否有效: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县交警大队招聘劳动合同制辅警简章 | ||
文 号: |
晴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招聘
劳动合同制辅警简章
为了更好维护晴隆县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公安交管系统警力不足的现状,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交通辅警从事公安交通协管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交通协管员25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10名,协助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违法劣迹;
(三)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员中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无刑事犯罪;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六)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0公斤;退役军人可适当放宽。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的规定执行;
(七)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8年1月22日至2000年1月22日出生),有特殊专业技能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八)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或职业技术学校文凭);
(九)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和驾驶技能者优先,并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十)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一)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一) 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四)有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不宜从事公安协勤工作的;
(五)与原用工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四、报名地址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2018年2月22日至3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晴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晴隆县2018年公安局招聘劳动合同制辅警报名表》。
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4.退役军人须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及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的书面证明(需加盖公章)。
五、体检及相关事宜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非指定体检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的规定执行。
(二)尿检。体检合格人员在指定地点进行尿检,尿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聘用后的待遇
经身体检查、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手续,安排到相应岗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予以聘用,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逐年续签。
被聘用的劳动合同制辅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1600元加五险,试用期不参加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每月为基本工资加考核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保险。
七、纪律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9-7611146 0859-7618799
13985094333 18386440029
联 系 人:韩利兴 李永光
晴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