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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晴隆召开(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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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黔西南州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晴隆召开,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委宣传部部长范华州民政、公安移民局州扶贫办负责人出席会议。全州各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义龙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社会事务局负责人晴隆县移民局、扶贫办、公安局负责人及城市低保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三宝搬迁入住农转城低保户50名搬迁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就晴隆县民政局负责人就晴隆县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工作开展情况所作的汇报。范华带领参会人员代表州委政府向晴隆县三宝搬迁入住农转城低保户50名搬迁群众代表颁发“新市民证”,并举行低保金发放仪式

会议现场,涉及整体搬迁工作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签订易地扶贫整乡搬迁兜底保障试点工作确认书,州救助局局长张廷华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兜底脱贫工作,范华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安置地民政部门要按要求尽快对符合农转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进行资格确认,30个工作日内,100%纳入安置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易地扶贫搬迁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审核审批程序,45个工作日内,100%纳入安置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原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经家庭申请,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和审核审批程序后,45个工作日内,100%纳入安置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十三五”期间,由各搬迁地移民局、扶贫办负责提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中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低保对象名单给民政局,民政局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救助金。

会议要求,各地移民局在易地搬迁群众入住5个工作日内,将入住人员信息提供给扶贫办;扶贫办在3个工作日完成信息审核确认后反馈至移民局;移民局在2个工作日内,将已核实的搬迁入住人口信息提供给公安局;公安局在5个工作日内,将户籍迁入情况、居住证办理情况提供给民政局;民政局根据公安局提供的户籍迁入信息、居住证办理信息,符合条件的,在45个工作日内纳入迁入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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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张学敏到三宝乡易地扶贫搬迁点农低保转城低保办公室查看政策宣传栏、低保公示栏、搬迁点农低保转城低保“一户一档”资料,并对民政局在三宝乡易地扶贫搬迁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周金宝)

(编辑 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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